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就市民广泛关注的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监督。 昨日下午,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由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等组成的督查组,先后现场察看了鄞州区紫鹃路餐饮一条街、新天路餐饮一条街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并围绕餐饮油烟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源头管控和部门协同机制等,进行深入调研;随后听取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以及鄞州区关于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 自今年7月份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根据群众反映,积极研究整改方案,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对紫鹃路、新天路餐饮一条街等地油烟扰民问题进行联合整治、分类处置,对不符合规定的餐饮店要求限期整改。 督查组对市有关部门及鄞州区积极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予以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督查组指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治理。要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属地管理,加快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和综合治理机制,注重事前监督,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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