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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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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海事强制令助企业提回价值6.6亿元货物

    近日,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写有“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的锦旗送到宁波海事法院,感谢该院为解企业燃眉之急,及时挽回巨额停产损失。

    2018年以来,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口了一批货物,委托宁波某报关公司代理报关。报关结束后,报关公司将这批货物寄存于某物流公司在宁波、舟山两地的仓库。此后,因双方在代理费用的结算等方面发生纠纷,报关公司命令仓库不予放货。据了解,这批进口的涉案货物价值6.6亿元,主要用于某大型工业项目,而双方争议的代理费用仅1000万元左右。

    扣货事件的发生,对该大型项目的一期投产进度造成了较大影响。由于多方协调无果,企业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强制令,希望尽快拿到货物以减少损失。

    该院立案后启动重大案件响应机制,立即组成合议庭进行办理。经合议庭审查认为,报关公司按合同约定不享有货物留置权,其拒不交付货物的行为属于需要纠正的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果该行为不予纠正将导致损失扩大,而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另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为此,在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后,海事法院在立案当天即对此申请作出裁定,向报关公司发出两份海事强制令,要求其立即交付货物。同时,海事法院还与相关物流公司联系,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此后一周内,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顺利将这批涉案货物全部运至建设现场,目前后续的代理纠纷案件也在处理过程中。

    新闻链接:海事强制令,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它属于海事行为保全,是一个独立的司法程序,不影响法院对实体争议的审理和判决,是我国借鉴有关国家海事立法先进经验创设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海事强制措施,由于海事强制令的特点,来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的往往都是急事、大事。

    (王舜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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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