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晨凯 9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份预付式消费调查报告,一半受访者表示遇到过虚假优惠、强制消费、使用账目不清等问题。但面对问题,有37.2%被调查者首先想到是“与商家协商”;有33.7%的人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9月23日中国宁波网)。 如今,“先预付、后消费”的商业模式,不仅实体店有,在网购平台也越来越常见。对消费者来说,预付消费往往有优惠,结算更方便;对商家来说,一次性预收资金,锁定了未来一段时间的客源,有利于自身发展。但在“双赢”的同时,一些不法商家动起了歪念头,一旦收到预付金,不是想着怎样提升服务,而是变着法给服务注水,甚至一走了之,可谓“以预付之名,行敛财之实”。这不但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面对欺诈,一些消费者为何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一方面,不少消费者对预付消费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市市场监管局的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有57.63%的人表示对行业管理政策“不清楚”,89.41%的人对商业预付卡现行的法律制度不了解。这些消费者,遇到问题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就容易选择“忍声吞气”。另一方面,有些消费者虽然有维权意识,但怕维权过程繁琐,太费时间和精力,也会“自认倒霉”。 消费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暴露出预付式消费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早在2012年,商务部就曾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备案,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实际上,主动备案的商户少之又少,因为这一办法针对的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大量预付卡销售没有备案、没有存管,游离于监管之外,也就无法阻遏“小店跑路”现象。 让消费者少一些“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关键在于多措并举,形成监管合力。比如加强宣传,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简化维权流程,提高维权效率;加大对违规者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等。同时,探索多样化的处罚手段也是一种有效途径。预付卡消费模式是基于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如果商家辜负了消费者,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应共享信息,及时互通信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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