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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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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 或将于年内发布

    目前,各国政府对待电子烟的态度和政策存在很大差异。有的国家认为这是一种消费品,有的国家则认为是药物,还有些国家认为是烟草产品。因而,对电子烟的政策也各不相同,有的国家支持,有的国家进行适当的管制,还有的国家至今未表态。而新加坡、巴西、菲律宾、印度等国已明令禁止销售电子烟。

    2018年10月10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当年的施政报告中表示,香港将禁止电子烟。2019年2月13日,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向特区立法会提交《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建议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分发、宣传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最高可判罚款5万港元和监禁6个月。

    2019年1月1日,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因此,在杭州,禁止吸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禁止吸电子烟。

    2019年2月14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拟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将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列入禁烟场所;烟民在禁烟场所吸烟将不再劝阻,直接罚款。

    据2019年6月3日的相关报道,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审查完毕,目前处于“正在批准”状态,按照项目计划时间表,这份强制性标准或将于年内发布。

    (陈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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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