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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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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研究生“录而不读”应慎重

    张立美 

    日前,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的一则公示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公示称,有部分研究生新生因出国、工作等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入学资格,另有少数新生逾期未报到,共69人,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将取消这69名2019级研究生入学资格(10月9日《法制日报》)。

    其实,研究生“录而不读”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每年都有不少人考取了研究生,最后却放弃读研究生的机会。而且,对当事学生来说,“录而不读”是一种理性选择,也是无奈选择。

    当下大学生“难就业”已成为一种常态,逼得很多大学毕业生并不是把考研当成唯一选择,而是多个选择中的一个。对很多大学毕业生而言,考公务员、考教师编、考事业编、找工作与考研其实在同步进行。那些既考上公务员、事业编或找到满意工作又考取研究生的大学毕业生,普遍选择放弃读研究生的机会,而是选择去工作。因为他们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即使考上了研究生,读完了研究生,最终还是要找工作,而等到研究生毕业之后还能不能再找到一份好工作很难说,不确定性太大。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应当尊重研究生“录而不读”的理性选择,不该批评和苛责这种选择是“损人利己”的行为。

    但显而易见,研究生“录而不读”又确实给高校研究生教育带来了麻烦和困扰。目前我国高校研究生招录实行统招机制,“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些研究生“录而不读”,无疑挤占了那些真正想读研究生的考生名额,让想读研究生的考生失去了当年读研究生的机会。而且,有的研究生导师当年招录的研究生名额非常少,可能只有一两人,如果遇到研究生“录而不读”,导师就可能带不满人,甚至出现无研究生可带的情况。也就是说,研究生“录而不读”,实质上造成了研究生教育资源的浪费,这也是其饱受诟病的主要原因。从优化研究生教育资源的角度说,对研究生“录而不读”行为应当予以治理。

    因此,笔者以为,既要保护研究生“录而不读”的选择权,尊重他们的理性选择,不要逼得大学毕业生面向未来只有一种选择,但又不能放任“录而不读”现象。不过,在研究生招考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治理研究生“录而不读”现象必须慎重,应区别对待,不宜“一刀切”。

    对在职研究生“录而不读”,应当纳入信用记录,对其今后报考研究生给予限制。而对全日制研究生,高校有必要建立确认录取报到入学机制,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与被录取的研究生直接联系,确认其是否会报到入学,给其考虑时间。对确认报到入学最后却放弃报到的,将其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对其今后考研予以限制。同时,高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不妨与考公、考编工作错峰进行,让高校有充分时间进行研究生补录。高校也应对考生考公、考编等情况予以了解,随时应对补录工作。当然,高校也需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增强研究生走上社会后的竞争力,让读研成为更有价值的选择,这也有助于减少“录而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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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