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 岚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在全国都是一个难题。宁波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共享单车“六个一”管理模式,为共享车辆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率先作出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2016年,共享单车首次出现在我市街头,我市相关部门便在管理上明确了“既要发展、更要规范”的政策方向,坚持疏堵结合和规范整治“双管齐下”,逐步形成了共享单车“宁波规则”,即“一意见、一条例、一平台、一机制、一报告、一办法”的“六个一”模式。 据悉,“一意见”指2019年6月9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施行的《关于规范宁波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条例”指新修订的《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增加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停放秩序监管等方面的内容,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根据上述文件和法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公安联合出台了《宁波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及评价细则。目前《宁波市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已完成草案制订,上报审议。 在管理中,我市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导向,主动约谈企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先后50余次约谈经营企业,要求落实车辆排查、建立应急机制、强化数据对接、加强日常运维等工作。在重大活动、专项整治期间,重申加快废旧车辆清理、暂停新增车辆、增加工作人员加强现场运维等规定,要求企业自查自纠。 在智慧管理上,宁波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平台已完成初步验收,各企业实时数据顺利接入,完成共享电单车上牌工作,有效提高线上线下监管效率。同时,市交通部门联合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宁波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研究报告》完成专家评审,其测算出的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合理容量将作为管理的重要依据。 记者从宁波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在“六个一”管理模式下,今年截至10月30日,各执法部门已经清拖违停、违投、违占单车7.2万余辆,电动车8900余辆,合计8万多辆。另外企业自行回收4万多辆。 目前我市城市道路上车辆停放秩序得到较大改观,车辆规模得到有效管控,无牌无照车辆被有力清理,三部门专项联合整治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且运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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