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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陈赟。 |
人物名片 陈赟,宁波市纪委市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二级主任科员,两次获得个人三等功 今年的中秋节,陈赟没有回家。 陈赟是宁波市纪委市监委的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自今年正月初八离开家,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抽调办案后,陈赟就很少回家。哪里需要他,他就往哪里冲,从检察院转隶到纪委以来,陈赟一直是这样的工作状态。 查看陈赟的朋友圈,能看到女儿写给他的一封封家书。由于长期异地办案,这些年,陈赟的女儿养成了一个习惯:给爸爸写家书。与其他人写家书不一样,他的女儿在写家书之前,都要问爸爸最新的邮寄地址。由于办案需要,陈赟的工作地点不停地在变。 “暂时先别写信了,爸爸过几天又要去其他地方办案。”这个中秋,女儿原想给爸爸写封家书,却收到这样的回复有些失落。漂泊在外的陈赟,何尝不想念妻儿。但为了反腐事业,他不得不舍小家为大家。 陈赟明白,反腐败斗争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事业,背负着群众殷切的期盼。 他至今仍记得刚刚参加工作时的一件事。那时,他还在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一天早上,几十位村民一起来反映村支书和村主任截留拆迁补偿款的问题线索。拆迁补偿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村民的情绪非常激动。作为当时的接待人员,陈赟深刻感受到了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期待。接到反映后,经过初查、立案,仅用了十几天时间,就对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 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是有期待的,正是秉持这份执着,陈赟一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反腐一线冲锋陷阵。 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冯新柱受贿案、“百名红通人员”宁波远望技工贸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世乔贪污案、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洪世弈受贿、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这些年,陈赟参与了多起大案要案的查处,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让被告席上的腐败分子心服口服。陈赟也因此获得了组织的认可,两次获得个人三等功。 “查办案件并不是最终目的,我们希望通过点滴努力推动整个社会的风清气正。”陈赟说。(杜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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