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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银行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帮助企业获得发展资金。(沈颖俊 摄) |
记者 张正伟 金融强,经济强;金融稳,经济稳。近日,我市出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宁波金融业开放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发展层次与功能、打造金融强市等五方面推出18项措施,扩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有效金融供给,促进宁波金融业开放提升发展。 银政保齐发力 为实体经济“拓渠引水” 提升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满足实体经济需求;发挥资本市场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银行业金融机构历来是提供实体经济信贷资金的前沿阵地。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鼓励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行支持,通过新增信贷规模、总行直贷项目或单列指标等措施,提升信贷投放和资金配置能力;发展各类传统、非传统授信业务,综合引入市内外各类资金,增强综合信贷投放能力。贯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大力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新型金融方式促进服务业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发展。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完善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运用市场化方式管控担保风险,提高担保倍数。 这两年,我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接下来,我市将切实推进实施“凤凰行动”宁波计划,推动企业通过IPO、定向增发、私募股权融资等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推动优质企业到科创板上市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发债融资。推进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扩面提质,分设宁波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探索设立专项支持挂牌企业的四板股权投资基金。此外还将优化完善多层次基金发展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 我市将发挥保险分散风险、融资增信等功能,加快推进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发展;完善“双创”保险服务体系,重点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专利保险等产品。大力发展“三农”保险产品,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质,深入推进农村保险互助社改革升级。同时加大保险资金引进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股权、债权等形式投资我市重大工程建设、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领域。 提升平台能级 增强金融发展“原动力” 高水平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稳步建设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扎实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扎牢基础,金融发展才能行稳致远。实施意见明确,要通过改革创新,提升各类金融平台的能级,同时加大开放,从而不断增强宁波金融前进的动力。 强化保险“全产业链”建设,形成以创新型保险法人机构为主体的产业集群与创新生态。重点设立新型健康保险、长期护理险、信用保证保险等特色型、创新型保险法人机构,引进培育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后援中心、大数据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机构。加快“全域保险”发展,全面实施“保险+服务+科技”新模式,加大对保险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保险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国家保险创新产业园建设,支持建设保险风险实验室、大数据中心、保险产品与技术创新孵化器等行业基础性平台。 以融资服务、数字支付、信用体系建设和普惠金融标准化建设等为重点,稳步建设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小微金融服务机构,力争到2020年末,实现农村地区普惠授信全覆盖。支持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等新型服务渠道提升效率,拓宽专利权、挂牌贷等各类融资产品应用范围;发展银税、银担等小额信用贷款,推广投贷联动科技金融模式;实施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程,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功能。 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先试,积极争取金融业扩大开放和自贸区相关金融试点政策落地宁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等领域相关试点。推动开发性金融试验创新。全方位服务企业“走出去”,打造国内航运保险创新基地和产业高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并购和境外投资。 加快产业发展 打造金融强市 健全金融总部机构体系、招引功能性总部机构、规范发展新型金融业态与金融科技、优化金融产业布局 产业强,则金融强。实施意见明确,要健全金融总部机构体系,加快引进具有影响力的银、证、保法人金融机构。 支持现有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资本实力,有条件的开展跨区域经营、多元化经营,实施并购及市场化重组。对新设、引进境内外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在甬注册设立的各类境内外金融企业总部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实收资本金、对外资金融分支机构转制为法人机构的,给予补助。积极吸引大公司、大集团在宁波建设区域性资金中心和国际结算中心;鼓励境内外资本在我市设立再保险专业子公司、再保险分支机构以及再保险配套服务机构,对新设、引进上述机构,按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 规范发展新型金融业态与金融科技。综合运用金融云、区块链、人工智能和生物识别等手段推动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加快保险科技“硅谷”建设,重点发展金融保险IT产业、保险智能产业和保险医养管理产业,搭建保险科技共性技术平台、保险资金管理运用平台。立足区域特色,引导支持新兴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依据经营水平和支农支小规模,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给予相应补助。 优化金融产业布局,按照建设金融强市的发展定位,加快形成“一核三带多点”的金融产业布局,打造东部新城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加快集聚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形成宁波金融业发展的核心区域和门户带。因地制宜推动海洋金融示范带、产融结合示范带、农村金融示范带建设。提升发展保险产业园、金融小镇等特色集聚区。 金融开放提升,优良的生态和全面的生态是重要保障因素,实施意见还从加强金融监管和加快人才建设两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加强金融监管,优化区域金融生态。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七类机构纳入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建立金融风险防控平台,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类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两链”风险防控和处置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有序处置债券违约风险;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金融政策宣传和金融风险提示等活动。 坚持服务导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实施意见明确,将加快建设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深入实施“3315系列计划”,引进一批金融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对顶尖人才领衔的特优创业创新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积极响应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与上海在金融领域的深度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开展合作交流、研究培训活动,支持各协会按规定参与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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