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易鹤 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宁波创新创业有哪些新亮点?升级版会是什么样?如何实现?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宁波“双创”热潮涌动 “近年来,宁波全速优化小微企业‘双创’环境、激发小微企业‘双创’活力,形成了服务支撑创新、创新支撑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格局。”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全市创新创业呈现几大亮点: 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带动就业效应显著增强。一大批创新型企业高速成长,市场主体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最近三年,我市平均每天新增创业主体423户,累计新登记市场主体46.35万户,小微企业吸纳近17万人就业,累计增长比例超过40%。 发展新动能培育壮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最近三年,我市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从16.3亿元猛增到68亿元,增长比例超过300%;拥有授权专利增加10500件,增长99%;小微企业营业收入累计增加超过8600亿元,达到28758.5亿元,增幅超过50%。 各类社会资源有效汇聚,创新创业的平台支撑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全市已累计培育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2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6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4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6家、省工程研究中心6家。其中,鄞州区作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是浙江省唯一入选的行政区域,2018年受到国务院激励表彰。 全面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的制度性经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持续深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过程孵化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创新服务载体建设提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26条举措力推“双创”升级 据介绍,《意见》聚焦了宁波“双创”的各方面要素,为宁波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双创”发展奠定了基石,是宁波未来“双创”工作的重要指引,是推动我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催化剂”。 《意见》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动能的目标,围绕“双创”生态、动力、支撑能力、带动能力、金融服务、平台载体等6方面升级,提出26条具体举措。 这6个方面、26项具体举措的主要内容、目标及实施期限原则上与国家、省“双创”升级版实施意见相匹配。在此基础上,为体现宁波特色,更加倾向于中小创业者,增加了保险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人才新政等内容,把目光聚焦在简政放权、服务增效、降费减负、构建创新体系等“软实力”上。 推动发展环境升级,打造高质量“双创”生态。包括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创新创业服务便利化水平、增强人力资本服务能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等。 推动发展动力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包括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构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能力、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等。 推动支撑能力升级,提升创新创业效率。包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善创新创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单软件示范应用力度,创新普惠性创新券使用方式等。 推动带动能力升级,拓展就业发展新空间。包括大力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强化教育培训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力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等。 推动金融服务升级,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包括提升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作用、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等。 推动平台服务升级,优化创新创业载体布局。包括加快推进重大“双创”平台建设、加大“双创”示范基地创建力度、全力打造高端创新载体、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开放合作平台建设等。 《意见》还制定了打造宁波“双创”升级版的目标:到2022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突破1200亿元;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1.5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130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200家;形成对行业有较大带动作用的科技成果4000项以上,全市技术交易额达到150亿元;发放创新券1亿元,服务企业1万家次;形成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10家;建成6个以上的省级高新园区、80家以上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和4家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市级以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家,累计服务企业6万家以上;全市各级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总数在150家以上,累计引进及孵化企业1万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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