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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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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公益诉讼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一摊主售卖添加胭脂红的盐烤虾获刑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凌宇磊)海鲜是宁波人餐桌上最常见的食物。也因为此,有些不法商人对海鲜动起了“歪脑筋”。日前,江北法院判处了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案件,路林市场一海鲜摊主因售卖添加胭脂红的盐烤虾被判刑。

    吴某,江北区路林海鲜市场的批发部老板,从事海鲜等水产品批发生意已有20多年。今年1月吴某从舟山地区的行贩处以低价收购了一批盐烤虾,后吴某发现,行贩为了盐烤虾卖相好看,违规添加了食品添加剂胭脂红。明知有问题,吴某仍然将这批盐烤虾在市场上销售。今年3月份,江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吴某的批发部查获了盐烤虾71公斤,经检验,该批盐烤虾含胭脂红,判定不合格。

    胭脂红,是从煤焦油中提炼的一种人工合成色素,无臭无味。在我国,胭脂红作为食品色素可用于果汁饮料、碳酸饮料、糖果等食品的着色,但明令禁止用于肉干、肉脯制品、水产品等食品中,为的就是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色素掩盖不新鲜或变质的肉、水产品等,欺骗消费者。

    “我也知道加了胭脂红的盐烤虾肯定会对人体产生不好的影响,但是卖相好的盐烤虾既好卖价又高。”吴某供述。

    吴某在明知危害的情况下仍然将这批盐烤虾在市场上销售,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检察机关不仅对其提起了公诉,还对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江北法院受理后,积极发挥人民陪审的作用,依法组成了七人制的大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终对其判处拘役2个月,处罚金五千元,并责令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官表示,海鲜已经与宁波人民的生活融为一体,保障宁波人民的食品安全,是江北法院司法为民的应有作为。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购买海鲜过程中提高警惕、注意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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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