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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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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有这三类情形

明年起可申请修复纳税信用

    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永轩 陈旭东)“我们公司成立还不到两年,正是起步的关键时候,纳税信用等级对我们后续的融资至关重要,我们一定好好珍惜这个信用修复的机会,实在太感谢你们了!”昨天,得知明年1月起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宁波金态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秦女士对税务人员连连道谢,并表示会牢牢抓住这个机会。

    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近日税务部门发布公告,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企业纳税人符合三类情形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据悉,这三类情形包括,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相关负责人提醒,限定修复情形为失信程度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失信行为,具体包括15项扣分和4项直接判D级的情形,共计19项指标,纳税人越早补办,修复分值越高。

    纳税信用修复完成后,纳税人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但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不再为D级的纳税人,其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之前被关联为D级的,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解除纳税信用D级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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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