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2日下午,何某驾车自东向西行驶到慈溪市匡堰镇某村附近的一个路口,她打算向左转弯,去附近一家超市送货。正值杨梅上市时节,周边来往车流量极大,为保障道路畅通,交警部门在该段路口设置了多个路障,引导车辆有序通过。 为赶时间,何某让坐在副驾驶的姐姐下车,把交警设置的路障移走,自己则在车上打亮左转向灯,准备左转弯。正在路边指挥交通的交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并告知其该段路口正实行交通管制,不能直接左转,需往前开一段路后掉头。但无论交警如何解释,何某执意要在此处左转弯。 眼看要造成交通堵塞,交警要求何某立即将车开走,但何某仍不愿配合,并开始撒泼耍横。警告无果后,交警依法将何某拉出驾驶室,并将其带至路旁,同时向指挥中心汇报。 此时的何某仍不停冲交警大喊大叫,最后她竟张口将执法交警的手背咬伤。 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左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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