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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和修订的部分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资料图) |
观点提示: 加强制度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从制度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中国共产党的制度建设一定会迎来一个历史新阶段。 胡 坚 新时代党的制度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上,对全面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鲜明地昭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同时,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加强制度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同志在深入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著名讲话中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他接着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从党的历史经验来看,党的制度在党的建设中具有以下重要作用:一是引领作用,制度明确了党的建设的目标与任务,明确了党的建设的方向。二是规范作用,制度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言行的准则与规矩。三是教育作用,明确的制度能够让党员干部清晰地了解可以做什么,怎样去做,什么是正确的要坚持,什么是不正确的要纠正,从而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与修养,努力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四是执纪作用,党员干部是否遵守或是违反了党的规定,制度就是一根标尺。 十八大以来党的制度建设取得的新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从制度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针对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任务,特别重视“依规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制度建设。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西柏坡时,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了“立规矩”的重要意义。他说:“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在中央全会、中央纪委全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等不同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特别是在2016年1月召开的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明确地指出:“我们深入研究探索,汲取全党智慧,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为此,这次会议在公报中提出“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实施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利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一系列新思想新实践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坚实地推动党的制度建设迈向新境界。党中央部署开展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间出台的23000多件中央文件进行了全面筛查,共梳理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清理,宣布废止322件,失效369件,二者共占58.7%;继续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通过这次集中清理,搞清了党内法规体系的底数,解决了党内法规制度一度存在的不适应、不衔接、不协调、不一致等问题,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了基础。2013年11月,党中央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编制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对今后五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了总体设计,提出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开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新局面谋划了宏伟的蓝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建设上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在国家建设上强调“以法治国”;在党的建设上强调“以规治党”,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建设,逐步形成党内更加完备科学健全的法规制度体系。 当前,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主要由以下六个层次组成:1、党的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最高层,也是最核心的部分。党的一切规章制度,都必须以党章为准绳,都不能离开更不能违背党章的规定。党章是党内法规最高阶位的法规。2、党的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3、党的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4、党的制度:与领导制度、管理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相关的规定、办法、细则等。5、党的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6、党的不成文的规矩:党的一些优良的传统与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规矩,也必须认真执行。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内规矩有的有明文规定,有的没有,但作为一个党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该懂的。不懂的话,那就不具备当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觉悟和水平。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报的事项,报还是不报,关键看党的观念强不强、党性强不强。”这就说明了党的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也是极为重要的,需要严肃执行。 加强党的制度体系建设要把握好三个关键要素 在新时代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完备的党的法规制度体系,要特别关注三个关键要素: 1、坚定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至高无上的地位与作用。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可见他对党章非同一般的重视。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的所有的法规制度,所有的规矩规范,都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进行制定,都必须是党章的细化具体化,都必须以党章为最终的标尺,都不能与党章的规定背道而驰。每一个党员强化党的法规意识首先必须强化党章意识。要把党章作为每一个党员的信仰,作为自身思想作为的根本准则,也作为一面镜子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2、全面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系统化整体化建设。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上,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完备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坚持顶层设计和落细落小相结合,关注细节,关注长远、关注最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从而把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 3、着力解决好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问题。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了好的法规制度,必须严肃认真地抓好落实与监督,抓好督查与考核,更要抓好奖惩与惩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要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作者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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