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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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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外孙救猫”,得给不靠谱的家长普普法

    盛 翔 

    一栋老旧居民楼外墙,一名身材瘦小的小男孩身系长绳,站在5楼阳台的外婆和舅舅则拽着绳子另一端,将其吊着下放到3楼住户的遮雨板上,目的是为了救一只被困在遮雨板上的小猫……发生在四川南充蓬安县城的这一幕,看得让人后怕。

    很多网友指责外婆为了救一只猫,竟置外孙安全于不顾;也有人出来杠,认为猫也是生命,外婆值得点赞。但笔者以为,此事真没辩论空间,也不该成为辩论话题,因为人的生命永远是最宝贵的。虽然现在大家是笑着说故事,可一旦成了事故,就一点不好笑了。

    所幸这次没有发生意外,但危害行为依然是危害行为,只是没有出现危害后果而已。外婆说自己当时很有把握,但把握这种东西,又哪来的百分百呢?刑法上专门有一种过失,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何况,长达10分钟的救猫过程,三个人又谈不上任何专业性,出现意外的概率并不低。

    且不说猫当时是否处于非救不可的险境,就算老人家要救猫,完全可以联系出门的邻居,让其回家帮忙开门,或者求助消防等专业人员,把年幼的外孙吊下去,是糟糕的方案。这种事情发生在有的国家,监护人资格很可能被剥夺;在国内,法律后果也许真没有(不是没法律,而是没实施),但在家庭内部,少不了大闹一场。

    舆论关注此事,不是闲得没事,非要添油加醋,让人家的家庭内部矛盾闹得更大。而是,现实中确实有些不靠谱的家长相当不称职,给孩子创设了极大的危险而不自知。

    一些商场曾发生过那种悲剧,就是家长抱着孩子,任其坐在护栏上往下看,本来也是自信不会有事儿,结果一不小心,悲剧发生。前几天,还有所谓虎妈分享育儿经验,6岁的孩子因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被独自留在家中作为惩罚。这是啥经验啊,这位虎妈就没想过,孩子万一翻窗掉下去怎么办?没事儿当然好,等有事儿就晚了。

    前几天,陕西宝鸡,一对夫妻因琐事发生争执,赌气都不要孩子,把3岁的儿子独自留在广场上。孩子要不是被民警发现,给坏人带走,错过了,不就是一生么?更有甚者,上月30日,安徽肥东县一对夫妻在家中吵架拉扯,一不小心失手将孩子弄掉下去,4岁儿子坠亡……

    针对不靠谱的家长,我国法律虽然明确规定了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但在现实中,怎奈“徒法不足以自行”。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往往不会多管闲事,居委会、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和民政部门,也极少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申请。因而造成法律条文难以真正走入现实。在此背景下,舆论的道德谴责,显得愈发重要。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律规定,何以陷入“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困境?相关组织,特别是法律明确规定具有兜底责任的民政部门,应该更好地承担起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职责。据此,警醒那些不靠谱的家长,给他们好好普普法,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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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