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立平 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上月印发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1月10日起施行,旨在形成中小学校减负工作的有效治理机制,重点解决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等突出问题,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如果通过深入有效的治理能够将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减下来,广大学生无疑是最大受益者。但不能由此推断说,学生在减负上仅仅是被动的受益者,相反,中小学生是减负工作的天然主体。毕竟,各项减负举措要发挥作用绕不开学生,对减负工作感受最直接最细微的是学生,评价减负成效最有发言权的是学生。“让学生成为生活和学习的主人”已成共识,而减负也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方面,因此,学生也应成为减负工作的主人。 顺利推进减负工作,需要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中小学生作为全社会的组成部分,自然也要逐步树立科学的学习质量观和积极上进的成长成才观。良好的学生成长状况也能助力减负工作。只有当广大学生在自身发展上,能从“接受培养为主”顺利过渡到“自我培养为主”,推进减负才更有底气、更有效果。当学生年龄渐长,对学习的意义理解更深刻、自主规划意识更浓、自主学习能力更强、自律精神更强时,实施减负就有了更宽裕的回旋余地。可以说,学生在减负方面能发挥其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 就此来说,学生应享有在减负事项上的知情权、表达权和选择权,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行使否决权,减负做得好不好,学生还应有监督权。当然,为正确履行上述权利,学生就有立志向、求上进、肯努力的责任,有培养自律意识和良好生活学习习惯的责任,并尽可能拥有自我评估身心状况的能力,拥有与年龄相当的自我调节能力。 减负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确保相关措施落到实处,需要主管部门、学校、家庭、学生等多方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应与学生多沟通多商量,尊重学生的正确主张,倾听学生的心声,体谅学生的处境和心情,畅通学生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家长则应理性对待子女,不急躁,不跟风,不攀比,多陪同,多引导,多示范,多鼓励,多宽慰,引导孩子学会自律,尊重孩子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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