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记者吴向正)两年前,省人大代表、宁波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王晓菁曾向省人代会提交《关于加强规范管理0—3岁早教机构的建议》,受到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采纳。“没想到此次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全省十方面民生实事排第一位的就是早教机构建设!”昨日,王晓菁代表高兴地对记者说。 在2018年1月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王晓菁代表在事先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交建议。她在建议中指出,近年来,针对0-3岁幼儿的早教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兴起,获得较快的发展,也带来了不少问题。特别是早教机构性质各异,无质量标准,主管部门不明确,基本处于无监管状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早教机构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幼儿园开办的,第二类是各类培训学校的延伸业务,第三类是以咨询公司等名义从事早教业务的机构。第三类不同于前两类,它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而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大部分早教机构属于第三类,相关部门对其教育资质、课程设置、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缺乏有效监管。此外,早教机构教育专业化程度普遍较低,师资力量不足。 当时,王晓菁代表建议,我省应尽早制定《浙江省0-3岁婴幼儿教养机构设置基本条件》,明确早教机构设立标准和相应指导意见,并建立管理机制,以规范早教机构的环境设施、从业人员资质、服务项目等,提高其整体水平。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明确主管部门,切实促进早教市场的规范发展。 2020年全省十方面民生实事首项内容为: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0家,新增托位5000个。 “二孩政策开放后,早教机构市场需求大幅增加。省政府把早教机构建设排在今年民生实事第一位,说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王晓菁代表说,“但是,光光新增早教机构还不够,关键是要明确管理机构,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早教机构的监督管理,同时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提高早教机构的整体水平。” “作为省人大代表,我将持续关注这件民生实事项目。”王晓菁代表肯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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