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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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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评奖也要“质量第一”

    陈志卫

    去年底,中国中药协会授予鸿茅药业等20家企业“2018年度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授予19名企业相关负责人相应荣誉称号。此项评奖引发质疑。随后,该协会发布致歉函,宣布撤销表彰,收回颁发的荣誉证书和牌匾。近日,民政部对中国中药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0.729万元的行政处罚。

    评奖本身不是坏事,意在树立标杆,但如果导向有误,就会适得其反。比如说,“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奖项,获奖企业没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应是基本标准。但事实上,其中个别企业不仅出现过上述问题,甚至引起了广泛质疑。有位公众人物曾针对颁奖乱象说过一句话:一个真敢发,一个真敢领。就此来说,“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算得上“真敢发”了。

    除了“真敢发”,当然也有人“真敢领”。据民政部调查,中药协会在此次活动中,共收取费用84.9万元,除用去60多万元,协会所得20.729万元。关键在于,此次表彰是“草台班子”在运作,既未设评比标准,又没有评选程序,仅根据相关企业营运情况颁发了获奖证书和牌匾。获奖的企业营运是不是等于缴费的会员单位,颁奖和领奖的自然心知肚明。

    行业协会属于社会组织的主力阵容,主要职能是在政府和市场之间,构建一个资源整合平台,并对行业监督发挥有效作用。平心而论,对行业协会的积极作为还是应该点赞,如我市紧固件协会曾在美国打赢“洋官司”,为中国企业大大争了一口气。但近年来,不少行业协会违规开展评比活动甚至借机敛财的事件频发,值得引起重视。

    企业有社会责任,行业协会的社会责任更重。“质量第一”是企业产品的保证,也是企业生存的保证。把这个道理用在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上,用在评奖的慎重与公正上,同样必要。如果一个行业协会不明白这个道理,那它存在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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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