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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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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网上诊疗可纳入医保报销

    本报讯(记者陈敏)昨日,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6次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居民常用药品配送入户的有关通知》,即日起,宁波居民在宁波云医院平台上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网上挂号问诊、开具医保目录用药,不仅可以享受药品配送入户服务,诊疗费用还可纳入医保报销。

    按通知,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及以上响应期间,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借助云医院平台对辖区内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退烧、止咳药品除外)有需求的患者提供线上问诊、配送到家的远程医疗服务。各地保证每家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有医生在线。

    宁波云医院平台按互联网诊疗规范实行日常管理,负责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由已入驻的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调剂、物流配送等服务,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配送。药品企业或第三方在接收订单后,应于48小时内将药品及纸质病历、税务发票(含明细)送达指定地址,鉴于目前物流企业运力尚未恢复,现阶段可适当延长至5天。

    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及以上响应期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在云医院平台上为参保人员诊疗配取的相关药品费用及诊疗费,临时纳入医保结算。处方药量按现行医保相关规定执行。药品费用由参保人员先期自费结算,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持云医院纸质病历、税务发票(含明细)至市、县两级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居民在使用宁波云医院平台互联网药品配送信息系统时,应首先下载云医院平台客户端“掌上云医院”APP或“掌上问问”小程序,即可进入网络问诊和快速续方购药服务。宁波云医院平台客服咨询电话:877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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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