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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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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疫情期间购买蔬菜生产机械进行临时补贴

助力“菜篮子”有效供给

    本报讯(记者孙吉晶 通讯员康庄严)记者昨天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解决疫情期间蔬菜生产人力不足问题,充分发挥“机器换人”作用,我市对疫情期间购买蔬菜生产机械进行临时补贴,助推冬春蔬菜生产,助力“菜篮子”有效供给。

    据介绍,我市直接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从2020年1月23日开始至响应结束日止)急需购置未列入中央购置补贴的国内外高性能蔬菜生产机械,经县、市农机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享受蔬菜生产机械临时补贴。全市共安排市级补贴资金150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分担50%。

    购机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工商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当地县级农机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按照先申请先补贴原则,经县、市农机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其实际销售价格60%予以补贴。

    目前,鄞州、慈溪、余姚等地已有农户向当地农机部门申请覆膜机、蔬菜打包机、蔬菜播种机等蔬菜生产机械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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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