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的陈法官响应当地政府部门的工作要求,参与对该市龙山镇复工企业的督查工作,顺带调解了一起纠纷。 龙山镇某村的郑某是某包装公司股东之一。2015年该公司陷入一起加工合同纠纷中,拖欠4.1万余元加工款一直未支付。2019年11月,权利人把包装公司告上法院,作为股东之一的郑某也被要求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受理此案后,陈法官提议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均表示同意,并就其中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意向,其余部分则需由郑某最后确定。陈法官与他约定,春节过后当面商谈调解方案。 疫情发生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郑某所在的村也开始实行封闭式管理,面对面商谈调解方案只能暂时搁置。出乎预料的是,陈法官因参与对复工企业的督查工作,来到了龙山镇,他感到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找郑某把案件办好。于是,他立即联系了郑某,与他约定了见面的时间。 2月19日上午,在村口的卡点前,陈法官把一份调解协议交给了郑某,并耐心向他作了解释,郑某立即同意,并当场在协议上签了字,案件至此顺利完结。(路余 张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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