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某公司专业生产和销售聚氯酯灌浆液、防水卷材、灌浆止水针头等各种防水配件,产品主要用于国内外公路隧道、屋顶防水工程。今年元旦过后,公司与四家单位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共168万元。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企业无法在春节后复工,导致这批产品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准时交付。为了更好地与购货方协商解决延期交货问题,公司于近日向慈溪市公证处的在线办证系统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获得不可抗力公证。公证处接到企业申请后,按照相关工作预案,第一时间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查,并于当天向该公司在线发送了不可抗力公证书。 据了解,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市公证部门根据市司法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抗击疫情平稳发展的十条意见》,及时升级“公证E通”平台,完善手机端办证功能,为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企业在线办理不可抗力事项公证,帮助企业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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