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潮牧 野 原籍武汉的陈某曾为他人提供执行担保,因此成为被执行人。按照相关规定,他须在三月中旬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今年一月中旬,陈某从浙江回老家武汉准备过年。疫情暴发后,陈某被迫滞留武汉。考虑到疫情对武汉当地带来的严重影响,余姚法院主动与本案申请执行人联系,建议其适当延迟对执行权的行使,获得了对方的同意。 让法院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把这个消息告诉被执行人陈某时,却被他拒绝,更没想到的是,当天下午,陈某就通过银行将10万元执行款全部汇入法院的执行账户。陈某表示,在此次疫情中,他看到了全国人民对武汉的无私支持,同时,法院与申请执行人也对自己表示了最大的善意,允许其延期还钱,这让他深受感动。人都应怀揣感恩之心,所以他也要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因此,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以履行法律义务。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究其原因,除了一些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履行法律义务,更大原因是不少被执行人缺乏诚信意识,千方百计逃避甚至对抗法院执行,这种行为不但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也是对全社会诚信建设的严重损害。因此,要破解执行难,不仅需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教育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同时也有待于全民诚信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余姚法院这起执行案中的被执行人陈某,在疫情暴发生活发生困难时,谢绝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善意,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何为诚信,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疫情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但疫情同时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人心,也见证了人与人之间的包容、谅解和善良,为诚信建设拓展了特殊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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