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潮牧 野 经过全国人民的努力,在付出惨痛的代价后,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疫情引发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还在不断显现,有的矛盾正成为法律纠纷,譬如慈溪李先生因疫情被迫取消婚礼与婚庆公司产生的纠纷、疫情期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以及本期主稿所谈的因疫情取消旅游合同引发的纠纷,都是其中非常典型且与人们日常生活有直接关系的问题。 如何处理此类矛盾和纠纷呢?如果仅从法律角度看,疫情期间产生的许多纠纷,大都可列入不可抗力范围,对此,现行法律有明确规定。但必须看到,此类矛盾的性质虽然不难确定,实际如何解决却并不容易。以因疫情婚庆协议被迫取消,已支付的婚庆费用纠纷为例,显然,要求退还费用是准新人们的合理诉求,但要解决纠纷,也不能无视婚庆公司的利益,由于受到疫情的波及,包括婚庆公司在内的服务性行业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困境。因此,解决此类纠纷不能简单引用法律条文,平衡双方利益,就成为解决矛盾的出发点,这也对相关政府部门和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们认为,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法院,都应更积极地做好协调工作,引入行业协会参与纠纷的化解,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共克时艰,努力让每个纠纷的处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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