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制图 庄豪 |
慈溪的李先生原定于今年4月12日举行婚礼。去年12月,他就与一家婚庆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6000元婚庆预付款,但突然发生的疫情彻底打乱了李先生的婚礼计划。 李先生的未婚妻是一名护士,2月初她就进入隔离病房工作,由于无法确定疫情何时会结束,加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限制性规定,两人决定取消婚礼。 2月8日,李先生致电婚庆公司,说明了婚礼被迫取消的理由,同时要求对方退回已支付的6000元。婚庆公司表示,他们已为婚庆的司仪、化妆、音响、摄影等预付了数千元,如果解除合同,李先生应承担相应损失。 经过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李先生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为快速有效化解纠纷,办案法官与宁波婚庆行业协会取得了联系,了解相关信息。 3月17日,通过法院的“移动微法院”平台,主持对此案的调解。李先生认为,受疫情影响无法举行婚礼要求解除合同,是其享有的正当权利。婚庆公司称其已为婚礼筹备支付了数千元,李先生必须承担损失。就在双方争执不下时,婚庆公司得知准新娘是在抗“疫”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立即转变了态度,表达了最大的诚意。经过友好协商,婚庆公司最终同意退还一半预付款。 (左边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