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 赵夏婷 徐铭穗)一直以来,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是职工医保年度,每年5月份,大家会看到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内会划入当年的资金。从明年起,我市的职工医保年度将调整为自然年度,今年作为过渡年度,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划入将有一系列变化。 过渡年度个人账户将预划入8个月资金 市医保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在5月1日凌晨统一更新,过渡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划入8个月(即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的资金。 宁波市区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情况为:在职人员按2020年4月本人缴费所对应的基数预计入,45周岁以下划入比例为3.4%,45周岁(含)以上划入比例为3.7%;退休人员月划入标准为2019年度月划入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元,其中70周岁以下月划入标准为250元,2020年度8个月划入金额为2000元;70周岁以上(含)月划入标准为275元,2020年度8个月划入金额为2200元。 从2021年度起,在职人员当年账户在1月1日一次性预划入12个月,预划入的额度按上年度12月缴费所对应的基数、人员类型及年龄段所确定的计入比例进行计算,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政策规定的额度划入12个月。 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参保人员在2020年4月30日前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进行年度统算后转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其中在2019医保年度内因跨年龄段、退休或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造成原预计入资金不足的,在年度统算时按规定予以补足,并计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在4月30日前已透支的,透支部分按规定予以扣回。据悉,5月1日以后,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最新的医疗费结算票据,拨打电话12333或通过浙里办APP、宁波医保通APP查询本人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过渡年度职工医保门诊自负段待遇调整 另据记者了解,在2020过渡年度(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内,职工医保门诊自负段待遇实行特殊过渡政策,年度累计的门诊医疗费当年个人账户用完进入自负段,45周岁以下参保人员的自负段从原来的900元调整为600元、45周岁(含)以上至退休参保人员的自负段从原来的600元调整为400元、退休人员的自负段从原来的300元调整为200元。 2020过渡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不变,即住院和大病保险补偿的起付标准,及其相应年度累计分段按原标准执行。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医保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中涉及年度疗程限制的,2020过渡年度实行特殊政策,即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8个月按全年标准计算。 跨年度期间医保系统将停止服务12.5小时 另外,需要着重提醒的是,在2020年4月30日17时30分至5月1日6时,宁波市医保实时交易结算系统将暂停对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实时交易结算服务,涉及范围包括宁波大市区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届时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上述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结算将暂停。同时我市参保人员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就医的医保结算也将暂停(宁波市外参保人员在我市异地就医结算不受影响)。 医保系统停止服务期间,职工医保参保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的医疗费可凭社保卡或医疗统筹证卡进行应急记账或者在现金支付后进行零星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不过,如果参保人员在这一时段前往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实行应急记账,也不能申请零星报销,因此建议大家尽量避开4月30日17时30分至5月1日6时这段时间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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