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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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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4月28日在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陈志君

    

    2019年,全市法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工作大局和省高院“三个建设年”活动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深化“名院战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全年收案226896件,办结230090件,其中市中院收案14133件,办结14301件,主要办案质效指标稳步提升并位居全省前列。

    一、聚焦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宁波建设。新收一审刑事案件10032件,审结10024件,判处罪犯15287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29件,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504件,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3143件,“黄赌毒”犯罪案件1615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65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7441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5142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26人免予刑事处罚,裁定1567名罪犯减刑、假释。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4665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

    妥处民事纠纷,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06953件,审结108352件,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7129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涉劳动、医疗、教育、道路交通等案件15268件,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在一起建设工程案件的审理中,市中院通过先予执行,为350名务工人员追回欠薪共计3200万元。审结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等案件10929件,余姚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的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入选2019年度最高法院公报案例。

    加强行政审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82件,审结1682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2.50%,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11份、司法建议121件,会同行政机关开展“旁听百场庭审”活动,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市中院挂牌成立“贾红霞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室”,通过优化调解资源配置、发挥专家法官品牌优势,进一步增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

    深化执行攻坚,切实维护胜诉权益。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新收执行案件85714件,执结87854件,执行到位金额273.42亿元。加大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执行案件制裁违法率达38.20%,同比上升26.8个百分点。推进司法援助保险试点,109件案件213人获得理赔,共计金额702.34万元。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在全市两级法院建立不动产查询终端,实现不动产查控“一窗受理、一键完成”。创新司法网拍模式,市中院联合淘宝网开展“双12直播卖货”,1小时内网拍成交额超过1亿元;宁海法院全国首创司法拍卖不动产登记“零次跑”,网拍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从超过半个月缩减至2个工作日。

    二、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法院一审审结黑恶案件105件,其中涉黑案件15件,涉恶案件90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做到不拔高、不降格,依法认定黑恶犯罪分子435人,对147名被告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坚持“打伞破网”,审结涉“保护伞”案件8件,对9名被告人均判处实刑。深入“打财断血”,做到深挖彻查、应判尽判,共判处财产刑4094.1万元。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套路贷”等黑恶势力犯罪,审结“套路贷”犯罪案件50件,判处208人。

    全力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依法惩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对涉网贷纠纷、P2P纠纷的司法应对,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审结拆迁、土地征收等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557件,协调化解涉东部新城核心区项目、穿山港铁路支线工程等案件,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65件,与市商务局共建“商法互动合作机制”和“贸易救济合作平台”,服务保障“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开展。

    着力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平等、高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涉企纠纷70732件,在办案中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指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245件,依法惩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服务保障“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审结破产案件228件,处置企业资产58.61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300余亩、房屋面积82万多平方米,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转型升级。

    积极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主动将法院调解工作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之中,着力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全市法院收案下降3.04%,其中一审民商事收案下降6.02%,15年来均首次出现负增长。推进市诉讼(调解)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全市10家区县(市)法院均已成建制入驻当地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全市新增7家人民法庭,法庭数量达到44家,居全省第一。

    三、聚焦改革创新勇破难题,推动宁波法院工作持续走在前列

    不断深化移动微法院建设。始终以“一号工程”之势推动移动微法院建设再创新篇。去年,浙江移动微法院平台共引入案件87.96万件,访问总量达1.43亿人次,宁波地区共引入案件15.51万件、访问量3230万人次,送达法律文书、证据交换、执行节点信息推送等运用情况均大幅提升。去年3月,最高法院在宁波召开全国试点推进会,移动微法院正式升级为“中国移动微法院”,市中院作为全国唯一的研发运维基地,为移动微法院在全省、全国的推广、应用、升级提供了强劲动力和坚实保障。

    重拳整治虚假诉讼。去年6月开始,全市法院在省内率先开展整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摸排涉虚假诉讼线索393条,涉及案件1189件,其中拘留38件43人,罚款95件103人,追究刑事责任25件79人。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出台规范性意见,移送涉虚假诉讼犯罪线索200条。将虚假诉讼黑名单信息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两批次发布黑名单130个自然人、6家企业,黄名单395个自然人、11家企业。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虚假诉讼高发的民间借贷案件收案量同比下降达25.34%,司法环境有效净化,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全面推广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镇海法院全国首创当事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裁判义务,共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630份,公布诚信履行名单276个主体,8家诚信履行企业获得银行授信共计7120万元;江北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制度,鼓励被执行人纠正失信行为,实现造血再生,完成信用修复143件,涉及标的额1.36亿元。目前,两项机制已纳入市级重点改革项目并在全市推广。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院,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以思想建设为引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高站位、高标准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政治大学习、思想大讨论,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为民宗旨意识,增强担当斗争精神,真正做到心中有政治、胸中有大局、案中有民生。

    以质量建设为载体,扎实提升司法能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深化“大监督”机制运用,集中评查发回重审、改判、长期未结、申诉信访等重点案件及其他随机抽查案件共计24991件,认定构成办案质量瑕疵107件并严肃追究责任。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接受市委巡察、省高院司法巡查和政治督察,深入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推动司法作风和规范化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干警,一年来,全市法院涌现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19名,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单位,余姚法院叶科技荣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市中院邹立群被评为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

    以接受监督为动力,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信访1570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精心打造全媒体司法公开新平台,市中院官方微信获评2019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宁波法院网获评2019年度中国优秀政法网站。

    2020年,全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为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答好“战疫”考卷有新担当。统筹做好法院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深化“三服务”活动,防范化解疫中疫后矛盾风险,从快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和审慎执行各类涉疫情案件,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推进市域治理有新作为。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金融、破产审判职能,健全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机制,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不懈怠,回应群众需求有新举措。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坚决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落实司法责任制,扎实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之以恒推动移动微法院扩容增效、迭代升级,同步推行无纸化办案办公,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优化审判体制机制有新路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法院在宁波等地开展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试点为契机,扎实开展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五项改革。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健全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虚假诉讼惩防体系,更好营造尊重裁判、崇尚诚信的社会风尚。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不放松,加强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司法能力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执行力。坚持严管厚爱,持续正风肃纪,认真接受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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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