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主人隋女士在小区遛狗没拴狗绳,邻居刘先生看到后上前提醒,结果双方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后刘先生被赶来的隋女士朋友姜先生打伤。日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决姜先生赔偿刘先生13770.78元(5月12日《桂林晚报》)。 无独有偶,前几天在北京某个小区,一名女士同样遛狗不拴绳,结果被一位老人怒斥,最终双方发生冲突,老人更是抬脚把小狗踢飞。随着类似事件在全国范围内越来越多,很多养狗者可能有些想不通:以前自己遛狗也不拴绳,怎么就没碰到这么多反对和责难的,现在到底是怎么了,不拴绳遛狗似乎有点过街老鼠的意味了? 从社会文明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好现象,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遛狗不拴绳这种不文明养狗行为现在之所以屡屡在社会上碰钉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各地对不文明养狗行为的制约越来越多。近年来,很多城市颁布类似“城市养狗管理条例”“城市文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对不文明养狗行为进行规范、整顿,这就为公众自发制止不文明养狗行为提供了依据、增强了底气。 公众对不文明养狗行为的容忍度越来越低。随着社会日益文明与进步,公众渴求一个更加干净、整洁、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遛狗不拴绳,恰恰是对干净、整洁和安全城市环境的一种破坏,那么势必会引发周围人的不满和抗议,乃至在出手制止的过程中导致双方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随着公众公民意识的增强,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也越来越高。很多人可能并没有意识到,遛狗不拴绳实际上属于公共事务的范畴,那么有人制止这种不文明养狗行为,就是以自身行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体现,也是民众自治意识与能力的体现。而在这背后,则是公众公民意识的增强,参与公共事务热情的提高。 可以说,正是以上三种原因,最终让整个社会对不文明养狗行为的容忍度变得越来越低,这当然是一种好现象。因为对不文明养狗行为的容忍度越来越低,自然会带动对其他不文明现象的容忍度越来越低,这是我们所愿意看到的。基于此,有不文明养狗行为的人,就应该有所反思、有所警醒:在这样的社会趋势面前,还能继续放任自己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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