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余晶晶)昨天上午,宁波市教育局召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新闻通气会,正式确认2020年宁波的小学、初中均实行“公民同招”。6月1日至8日公办民办小学网上入学报名,6月4日至10日公办民办初中网上入学报名。 宁波幼升小、小升初全面“公民同招”,是指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严格实行免试入学。 民办与公办学校不能兼报 本市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当地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需提醒的是,这里的量化积分入学是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通过量化积分等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 选报民办学校者最多可填2个志愿。第一志愿限填在报名地行政区域内招生的民办学校,第二志愿为备选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二志愿仅用于第一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招。第一志愿必须填写,第二志愿可以不填。 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抢生源 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招生。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兴宁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至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为市本级区域,即海曙、江北、鄞州、东钱湖、高新区;科学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为慈溪、杭州湾新区。民办学校在当地招生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统筹,在全市范围内补招一次。 经省教育厅同意,宁波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今年参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执行,招生范围仍为市本级区域。 民办学校报名超额均“摇号” 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也就是俗称的“摇号”。 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名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全程参加,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同时,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班额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额标准,小学、初中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 各学校在招生宣传时,不得作升学承诺。民办学校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公办学校不得以“帮扶”“集团化办学校”“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宣传。 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是贯穿小学与初中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资质以其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为依据进行确定。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直升名额的,多余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招录。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学生也可以参加非本校民办初中招生。 2020年起,除艺术体育类专门学校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 根据要求,各区县(市)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今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政策,于近期公布。 统一入学信息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 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县(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 相关链接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工作一般按以下基本流程进行: 第一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1.民办学校分两类录取:(1)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第二志愿补录;(2)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对象升入本校初中部。 2.公办学校分三类录取:(1)按学区招生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录取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录取第一批次类别的学生。因超过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第一批次类别学生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2)按“校校对口”方式招生的初中学校:小学学生根据对口方案直升对口初中。(3)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本校小学部直升对象升入初中部。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其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时所选的区县(市)并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 1.公办学校继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学生。 2.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 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作为民办学校的补录对象。 (蒋炜宁 余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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