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尹杉)昨天,鄞州法院发布了2019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报告显示,在鄞州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45起案件中,涉及鄞州区行政机关17件;此外,根据异地交叉管辖原则,鄞州区行政机关在其他基层法院被判决败诉16件,全年合计败诉案件33件。 通过分析发现,败诉案件发生于乡镇政府(街道办)的占全部败诉案件的63.64%;违法建筑拆除及房屋拆迁领域最为集中,占全部败诉案件的54.54%。值得关注的是,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工商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在2019年激增,导致此类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大幅上升。 “从法律原因分析来看,败诉主要是因为行使职权不当、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等。”法官解释,以行使职权不当为例,主要包括由于未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败诉,如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未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报请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由于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行为导致败诉,如某街道并不具有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及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职权,故其所作的强制拆除行为因超越职权而被确认违法。 法官建议,行政机关要提升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切实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在行政执法中强化程序违法的风险意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以及正当程序。同时,规范行政审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引入人脸识别系统,避免假借他人身份骗取登记,并注重对材料的实质性核验和必要的询问调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各行政机关互联共享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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