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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厅与车库之间的过道被搭建成了储藏室。(廖业强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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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里的大储藏室被分隔成了多个小房间。(廖业强 摄) |
本报讯(廖业强)网友近日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质疑:象山县宏地首府竣工交付半年后,有人在9幢地下室搭建储藏室,是否属于违法搭建? 在象山宏地首府9幢住宅楼负一楼电梯口,记者看到了这些被质疑的小房间,每个房间五六平方米。房间中还没有安装电灯和房门。随后,记者在小区9幢、10幢住宅楼地下室看到,几名施工人员正在施工,将地下室分隔成一个个小房间。 据统计,两幢住宅楼的地下室中已经隔出了70余个小房间。一名施工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开工一个多月了。 宏地首府开发商象山坤宏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该小区8幢至16幢(无14幢)地下室原有83间面积较大的储藏室,由于无法满足居民需求,公司正把这些储藏室分隔成158间较小的储藏室,出租给居民。 5月12日,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调查后表示,开发商在住宅楼电梯厅与车库之间的公共过道已扩建了20间储藏室,属于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该局已责令其停工,并恢复公共过道原状。 开发商扩建储藏室的行为已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但其分隔储藏室的行为是否合法,尚无定论。5月13日,象山县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象山坤宏置业有限公司未向住建部门申领过分隔地下储藏室的施工许可,其施工行为是否违法,将根据具体施工情况确定。 记者查询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只有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宏地首府开发商分隔储藏室的做法被围观。网友认为,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形成跟风效应。 私自分隔地下储藏室合法吗?如果合法,需要遵守怎样的流程?如果违法,则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网友希望象山县住建部门尽快有个说法,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发现身边不文明,请您继续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拨打热线81850000 2、微信搜索“nb81850”,关注后直接留言 3、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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