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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教中心IMI项目学生在英国专家和轿辰企业技术大师指导下进行实训操作。 |
记者 张昊 通讯员 卢众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5G等新一代技术引领科技革命,呼唤职业教育与时俱进。让职业教育承载更多梦想,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作为全国制定的第一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地方性法规,从2009年3月开始施行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极具我市地方特色和创新亮点。11年来,《条例》对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保障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今年4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审。 人们有理由期待,随着我市开门立法、修订条例、破解校企合作深层次难题的持续推进,宁波职业教育将迎来百花齐放的春天,打造新时代改革发展的“人才摇篮”就在前方。 “大数据和互联网+立法”: 多层面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找准突出问题 “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近年来,职业教育迎来“黄金时期”。从国家编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又接连密集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到“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为普遍共识与行动。 在新形势新背景下,宁波的高质量发展也迫切需要更多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这些都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通过修改《条例》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最新要求。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市制造业“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225”外贸双万亿行动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条例》有些内容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如需要进一步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培育与支持力度,将我市入选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建设城市的契机有效转化为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改革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将校企合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部门的督导评估、信息公开、监督审计、专项考核、诚信评价范围等,都需要通过修改《条例》加以健全完善。“当前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如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不够重视、职业教育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够高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及时修改《条例》,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体制、要素保障、机制创新等关键领域突破。” 去年年初以来,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等单位组成的立法联合起草小组,在立法过程中努力创新立法模式,牢牢抓住整合力量资源提前介入立法、拓宽纳谏渠道提前介入调研、凝聚各方智慧提前介入起草这三个关键环节,积极探索“三个提前”的立法工作新机制,努力提高立法工作效率,为条例更好更快修正审议通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认真学习借鉴重庆、苏州等兄弟城市先进立法经验,通过网络、微信、钉钉、电子邮件、甬派等“大数据和互联网+立法”的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召开相关部门、职业院校、合作企业、人大代表及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共有9次,就《条例修正案(草案)》的框架结构、主要内容等深入开展调研。立法联合起草小组先后四次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就《条例》修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关键条款进行反复研究和协调。 围绕产教融合展开高质量修正 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 记者注意到,《条例修正案(草案)》围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政府及其部门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学生实习时间、责任保险及权利保障、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培育与支持、校企合作工作的督导与评价等方面作出了适应时代要求、契合宁波高质量发展的修正。 针对当前校企合作工作中存在企业参与积极性不够高、行业组织指导乏力等问题,《条例修正案(草案)》增加“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的合作机制”等内容。《条例修正案(草案)》对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作了规定,明确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校企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学校办学规模和校企合作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 《条例修正案(草案)》提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应当到企业或者生产服务岗位参加上岗实习,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其中顶岗实习一般为六个月,且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条例修正案(草案)》对校企合作激励机制进行了多方面的完善,比如鼓励企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院校,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实习实训、人才培养和就业指导,通过与学校、学生签订协议的方式开展定向培养等。 在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进一步完善政府支持配套、激发企业积极性、提高办学质量、推动产教融合等,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在下步修改中,还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作出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两个决定中了解的情况,设计更可执行、更可操作、更具前瞻性的条款。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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