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龚哲明)昨前两天,浙江代表团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主席徐宇宁在审议发言时建议,在保护英雄烈士人格权条款中删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个前置条件,应该无条件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大到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小到强调禁止高空抛物,从抽象地规定公序良俗,到具体地要求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每一条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徐宇宁说,编纂《民法典》是我国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草案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徐宇宁指出,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是“恩将仇报”的行为。试想,在这次疫情中因公殉职的医生,被追授为英雄烈士,他们是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他人的生命,没有比这更富有自我牺牲精神了。如果有人不但不感恩,还要向英雄烈士泼脏水,性质已经很恶劣,不需要再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前置条件。 徐宇宁认为,这份民法典草案,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体现党的意志。毫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是人民的法典,体现为民的理念,不但将人身权益的确认和保障置于各类财产权益之前,并强调“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还单设“人格权”一编,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逐一确认,并实施积极保护。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直面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做到顺应时代之变、回应时代之问,时代烙印鲜明。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中国风”浓郁,特别是在婚姻家庭的章节,融入了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传统文化理念,人文底蕴深厚。 徐宇宁还就一些具体条款修改提出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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