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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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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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离婚冷静期”的良苦用心

    

    

    ■法眼观潮郑建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其中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三十日“离婚冷静期”的立法初衷,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的数量。据有关部门统计,最近10多年我国的离婚率持续上升,80后甚至90后的离婚率尤其高。有人甚至这样说,“老一辈人东西用坏了习惯维修,年轻一辈,东西坏了习惯换新的,甚至婚姻也如此。”

    一般人认为,夫妻离婚是因为双方感情完全破裂了,但现实情况是,除了感情破裂这个原因,其他各种因素都可能导致离婚。比如,婚姻责任感比较弱、不擅长修补婚姻;父母干预过多,进一步加剧小夫妻之间的矛盾;女性婚姻观更为开放包容、对婚姻的期望值更高;社交网络发达,成为考验婚姻忠诚度的有效手段;甚至还有所谓的“政策性离婚”,即由于购房、入学等政策性限制,不少家庭以离婚进行规避。

    无论是立法机构,还是法院、民政、妇联等单位,都曾尝试用各种方法尽量减少感情未完全破裂而离婚的现象。西安的一家法院曾尝试推出“婚姻考试卷”,凡是准备离婚的夫妻俩,需先答完这份考试卷。显然,法院是希望通过这种冷处理、多思考的方式,唤醒更多人冷静客观地审视夫妻双方的感情,珍视和重视自己的婚姻。此外,一些地方的法院还在离婚案件的审判中引入多元化的调解方法,千方百计努力挽救尚未死亡的婚姻。

    冲动草率型的离婚,夫妻之间原本有一定感情基础,却因一时的矛盾冲突而走上离异的道路,给双方家庭、各自的人生以及社会都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果能够运用合适的载体,触发当事人的思想情感,让双方将心比心地思考现实问题,从而使他们捐弃前嫌,回心转意,就可能把因婚姻矛盾对家庭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对夫妻双方矛盾进行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各自能够更加冷静地面对问题,引导他们对婚姻、对家庭、对社会进行理性思考,从而增强自己的责任感,挽救将要破裂的家庭,相当于给这些“冲动型离婚”按下了暂停键。

    而以立法形式设置“离婚冷静期”,为夫妻双方留下一定的冷静思考时间,是从制度层面扼制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离婚冲动,这对于保护婚姻和家庭稳定,推进社会文明,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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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