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6月2日,本报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曝光。 为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迅速反应,作出部署。海曙交警大队在联丰路与丽园路交叉口增派警力,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整治,仅6月2日上午就处罚电动自行车、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70起。此后还将利用科技、文明引导等手段,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 针对鄞州区中山东路、福明路交叉口存在的电动自行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鄞州交警大队东部新城中队成立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小组,每天由一名中队领导带班,在外卖快递配送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段设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中队还派出“铁骑”开展网格化巡逻,快速发现、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江北交警大队针对中官新路与梅竹路交叉口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情况现场分析研究,决定增派人员管理,采取短期交通集中整顿和长效管理的机制,同时对周边居民、村民、外来务工人员、学生等群体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做好常态交通违法查处工作的同时,交警部门还将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每周组织全市性的夜间整顿,对中心城区主要路口以及文明交通“严管路”落实“定人、定岗、定责”。领导干部带头上路,机关警力下沉一线,持续推进路口等级化布警、标准化管理、铁骑网格化巡逻,落实常态化监督考核,不断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守法率,营造常态严管氛围。同时积极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开展综合管理,治理交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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