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峰 镇海区委报道组倪寅初 通讯员周颖)“张法官,谢谢你,没想到案子调解没几天,对方就履行完毕,拖欠的130万元昨天到账了。”日前,镇海法院的张法官接到一家原告企业负责人打来的电话。 几年前,原告公司为被告单位做工程,双方约定2017年底结清工程款,但被告迟迟不肯支付。原告公司起诉至法院后,镇海法院启动当事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承办法官耐心向被告单位负责人分析利弊。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动履行裁判后,领到法院出具的《自动履行证明书》,不会因这起官司留下信用污点。 去年7月,镇海法院在全国率先推出当事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以往,被告即便履行法院裁判,也会留下污点,在经营活动中受到一定限制,如被银行拉入负面名单。”镇海法院院长张军斌说,“有鉴于此,我们为完成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如果企业和个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被执行案件,将被纳入‘诚信履行名单’,并定时推送至‘信用宁波’‘普惠金融平台’和各商业银行。”截至今年5月底,该区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882份,纳入“诚信履行名单”4批309个主体。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镇海法院这一创新做法获最高法工作报告肯定。 自动履行有“激励红利”,让诚信成为市场经济“硬通货”。镇海法院联合市场监管、财政、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拓展守信应用场景,为“诚信履行名单”成员推出给予授信融资支持、纳入招投标项目评审、纳入企业评定和纳税信用评价等激励举措。 目前,镇海农商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等配套推出的“诚信履行贷”金融产品,已为30家自动履行的主体授信9835万元、贷款8595万元。 2019年下半年,镇海法院自动履行案件数环比翻番。今年1月至5月,镇海法院自动履行案件数同比上升126%,首次申请执行案件数同比下降35%,“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格局正在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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