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民生/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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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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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糕里吃出一只苍蝇

生产商、经营者谁负责?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尹蔚)“刚买的雪糕里居然有只死苍蝇,太恶心了!”象山市民蒋先生最近在某副食品店买了一支雪糕,谁知刚咬了一口就发现雪糕内有一只苍蝇,于是向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执法人员来到现场调查后,发现雪糕中间的确有一只完整的苍蝇,甚至连苍蝇翅膀也清晰可见。

    “雪糕的确是在我店内买的,而且他是在店里吃的,发现苍蝇后马上就和我说了。但雪糕既没过期也没破损,我也没想到里面会有苍蝇,这难道不是生产商的责任吗?”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店主石先生承认了雪糕内有苍蝇的事实,但他认为该责任应由生产商来负。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经执法人员调解,双方最后达成一致:石先生向蒋先生先行赔偿,后续他再向经销商或厂方追偿。

    对此,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若遇到消费纠纷,除了有问题的食物外,消费者还需保存好消费凭证,最好能够拍摄现场和实物照片,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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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