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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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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大举措破解“禁烟执法难”

    

    

    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王锋)禁烟执法难一直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一个“痛点”。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创新推出开展重点巡查、错时夜查、“双随机一公开”三大举措,收到了明显的破难成效。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8000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3500余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279起,罚款金额10多万元。据《“无烟城市”控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益行动报告》数据统计,我市禁烟执法力度在全国“无烟城市”中排名前列。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烟公共场所内吸烟列入不文明行为。按照规定,如果在这些禁烟场所吸烟,将被处以50元至500元的罚款;禁烟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或不及时告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将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阻碍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执行禁烟执法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为让这一“宁波史上最严格禁烟令”落到实处,创建无烟环境,助力创建文明城市,我市在加强禁烟专项检查的同时,还创新了执法手段。

    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控烟执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开展重点巡查。重点涵盖长途汽车站、影剧院、大型商场、医疗机构等单位,要求各单位落实禁烟标识设置,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场所内不得摆放烟灰缸或设置自动售烟机等器具。

    在禁烟执法过程中,我市在属地化监管的基础上,成立禁烟检查执法工作小组,不定期开展巡街及交叉巡街的监督检查,针对医疗服务场所、教学活动场所、公共电梯、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群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重点查、回头查。娱乐场所是禁烟执法工作难点,为增强场所业主控烟意识,卫生监督部门开展错时夜查,约谈违法单位负责人,同时加大对场所履约情况的处罚力度,取得一定成效。

    与此同时,我市还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执法。将禁烟工作作为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的重点项目,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记录执法动态,提高监管实效。

    采访中,宁波市卫生监督所生活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督科副科长刘颖告诉记者,从这两年的检查看,公共场所控烟成效还是挺明显的,主要表现为“两多两少”:禁烟标识多了、醒目了,吸烟的少了;公共场所放置的烟灰缸少了,禁烟劝导员多了。

    随着禁烟令的实施,宁波人的健康意识明显增强,不少烟民开始远离烟草。来自宁波市疾控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15岁至69岁人群的吸烟率较2018年下降0.2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宁波各大医院的戒烟门诊日渐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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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