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朗 6月18日,我市公开137家单位首问热线电话,标志着宁波打造的首问负责制2.0版在全市党政机关、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正式施行(6月19日《宁波日报》)。 一切事情都要人来做,实施“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制度也不例外,其中一个重要角色是“首问责任人”,即接到办事群众请求事项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如果他能想办事群众所想、急其所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礼貌热情、办事高效,办事群众就会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这位工作人员就维护了机关和行业的良好形象。反之,如果他“打太极”“踢皮球”,冷卸横推,敷衍塞责,让办事群众觉得冷若冰霜,走了冤枉路,就会为机关和行业抹黑。每个部门都会成为“首问责任单位”,每个公职人员都可能成为“首问责任人”,换句话说,要想使这项高要求、高标准的服务管理制度实施好,就必须使每个公职人员成为合格的“首问责任人”。 强化责任意识,形成“想办事”氛围。孟子说:“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在位官吏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制度相关要求,多数属公职人员的本分。当然,坚持“首问负责、一盯到底,马上就办、事不过二,热情服务、满意至上,规范管理、提升效能”的原则,对办事群众请求事项即时响应、全程跟踪,并做到从登记受理、接件即办到按责转办、应急联办、反馈评价的五个“第一时间”等,的确提出了诸多“提升性”要求,但也与实行多年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一脉相承,并不难做到,绝非高不可攀。 “首问负责制”己在我市推行多年,虽有一定成效,但离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不小差距,原因之一是一些公职人员意识不到自己的责任,而“首问负责,即问即办”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正是“突出首问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部门需要对全体人员加强教育,始终把人民放心上,把服务拿在手上,把责任层层压实、逐级传导,增强“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马上办、用心办、一次办”的责任感,使首问负责成为公职人员的自觉意识,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从而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力求不让办事群众受冷落,不让工作事项积压延误,不让百姓利益受到侵害,不让部门形象受到影响,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少折腾、好办事。 完善制度规范,提升“会办事”能力。应该说,绝大多数公职人员是愿意尽心尽力为百姓服务的,但由于对新规定的相关要求、办事程序和具体做法尚不熟悉、了解,一时还难以执行到位。如果办事群众觉得公职人员“脸好看、事难办”,问题依旧得不到解决,甚至成为一种新的形式主义,获得感、满足感从何而来呢? 在我市新规中,已对相关制度提出了要求,但各单位部门需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工作职能,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有序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具体事项,尤其是对“首问责任人”如何以礼待人,如何使用文明用语,如何在答复提问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原则,如何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如何处置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特别紧急的事项等,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同时,不能满足于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要进行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和演练,让全体工作人员对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制度相关程序了然于胸,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让办事群众的“首问”成为“最后一问”。 严格责任追究,杜绝“不办事、乱办事”现象。每个“首问责任人”按照规定要求履职,不仅需要内生动力,还需要外部压力。纪委监察部门须建立考核制度,把公职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咨询引导等事项纳入监督考核范畴,比谁的接待态度好、办事进度快、办事效果好,把首问责任制的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执行规定的强大推动力。 同时,建立首问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设立意见箱、意见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开展实地督查、定期通报曝光等方式,对公职人员生硬冷漠、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并定期公布执行首问责任制的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真正推动“首问责任制”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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