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俊意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民事权利保护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民法典的颁布,既是国家政治生活、法治生活的大事,也是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大事。民法、民法典历来是国家法律体系的一大基石、国家法治体系的重大支柱,也是人民大众的权利保障、市场经济的基本遵循、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之称,最早来源于古罗马时代的市民法,特指仅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市民法;适用于非罗马市民的称之为万民法。后来,因为非罗马市民逐步获得罗马公民权,因而市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分随之消失。第一部成文法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记载在12块青铜器上。在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时期,进一步将罗马法整理为法典。真正法典化的资本主义民事法律始于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后来又有了德国民法典。西学东渐时,东方人从西方的市民法、万民法、公民法中提出最大公约数,称之为民法。 新中国成立后,立即启动民事法律的立法工作。最早的两部法律是1950年的婚姻法和土地改革法。从1954年开始起草,1956年底就形成民法典征求意见稿,共四编433条。1962年重启,1964年下半年完成了民法草案试拟稿,共三编24章262条。1979年又重启,1980年8月即完成民法草案试拟稿,共六编501条。1982年5月形成第四稿。 根据“改批发为零售,成熟一个立一个”的中央精神,又开始了第四次民法典立法历程。1985年继承法获得通过;1986年民法通则通过;1999年合同法通过;2007年物权法通过;2009年侵权责任法通过。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要求,开始了两步走新阶段:第一步造好零件,第二步实行总装。201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民法总则;2018年至2019年,六个分编草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拆分审议阶段;2019年12月,完整版民法典草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民法典草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民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附则,共七编1260条。它具有极其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人民根本意愿的体现。民法典草案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仅分则部分就收到38万人的约80万条修改意见;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征求意见,收到42.5万多人的102万条意见建议。 我国民法典具有创新性和时代气息。比如,人格权独立成编,强化公民人格尊严,并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作了规定,属世界首次;将绿色原则确定为基本原则,也属立法创新。 同时,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作出相关规定——明确住宅建设用地到期自动续期;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3类;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增设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加大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力度;增加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小区公有场所收入归业主;明确禁止高利放贷;解决高空抛物难题,确保头顶安全;强化胎儿民事权利保护,禁止性骚扰;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规定离婚冷静期,增加遗嘱形式;规定见义勇为免责,等等。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原刊于《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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