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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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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企业感受“推背感”

全国首批、全省首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在我市通关

    

    

    

    

    记 者 单玉紫枫 孙佳丽

    通讯员 陆辰泽 王 凉 

    

    临近零时,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陈凌凌端坐在桌前,眼睛死死盯着屏幕。时钟敲响,她迅速轻点鼠标,一批价值7万余美元的智能升降台成功完成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申报。3分钟后,系统显示海关审结放行。几小时后,这批货便从宁波舟山港启程,跨越大洋,运往美国。

    “7月1日零时这一票是全国首批、全省首单通过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监管方式出口的跨境电商B2B货物,标志着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宁波海关等全国10个试点关区正式启动。”宁波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对全市乃至全省跨境电商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外贸行业转型升级。

    和这批货物一起开启远洋之旅的,还有全国首批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货物。据悉,7月1日零时,宁波海关共成功申报B2B出口报关单10票,其中9710报关单2票、9810报关单8票,总金额48.2万美元。所有报关单均在5分钟内顺利审结放行!

    近年来,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已经逐步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以宁波为例。今年前5个月,全市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579.6亿元,同比增长8.7%,高于外贸增速14.6个百分点。截至6月1日,跨境电商占全市外贸比重达16.78%,较2019年底提高了3个百分点,成为当前稳外贸的一股重要力量。

    然而,随着体量不断壮大,一些制约因素也逐步浮现。

    海关调研显示,在跨境电商出口板块中,B2B模式无论在贸易额、产品种类,还是涉及企业数量等,均远远高于B2C(零售出口)模式,分量举足轻重。但一直以来,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只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无法享受跨境电商政策利好。企业普遍反映,希望增设跨境电商B2B出口专门监管方式代码,实行简化申报和便利通关。

    “在跨境电商B2B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措施”,国务院对推动跨境电商B2B发展作出重大部署。海关总署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杭州、宁波等地1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宁波把握发展良机,依托“港口、产业、开放”等综合优势,全力推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打造外贸转型升级加速器。

    对于企业而言,“加速”带来的“推背感”更为强烈。从6月15日代表全国跨境电商企业连线李克强总理,到如今一举摘得全省首单,半个月来,乐歌的跨境业务一直处于“高光”时刻。

    “今天这票单子秒放,更让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政策的红利。”乐歌国际贸易电商负责人陈旭莲开心地说,“更重要的是,今年广交会云端成交的订单,都能通过跨境电商新的监管方式通关,让我们开拓海外市场的信心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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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