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07月13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审判,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眼观潮朱泽军

    

    脱贫攻坚是一项重大基本国策,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依法保障贫困人员利益,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人民法院承担着特殊的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但在一些农村地区,人们在面对扶贫资金的发放、老年人赡养,进城农民工遭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时,如何依法维权,仍然存在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难题。

    多年来的审判实践表明,法院应根据部分贫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等实际,按照他们的需要和理解能力,努力将法律知识形象化、具体化,通过深入农村巡回就地办案、以案说法等通俗易懂方式,提高贫困农民的遵纪守法意识,让他们知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在一些贫穷落后地区,有的贫困人员当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往往因为感觉无助和绝望,会采取极端方式,以暴制暴。因而审判人员在日常办案过程中,务必花更大的力气,以更大的诚意与耐心,教育他们用法律的视角看待问题,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矛盾。公开透明的审判实践,可促使广大贫困人员相信法律的力量,从中看到希望,找到方向,使他们自觉树立起用法律法规立身处事的强大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小康社会不是敲锣打鼓就能建成的。脱贫攻坚、小康社会的法治建设,也不是法院审理几起官司,在乡间田头做几场法制宣传就能够成功的。审判工作要以确保贫困人员在法律面前有平等感、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目标。审判人员要全心全意为贫困农民服务,通过对帮扶群众的法律服务,加强司法救助、完善调解机制,创新审判在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中的作用,努力让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人员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