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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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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公共安全危机 不能当“看客”

刘越祥

    

    

    

    刘越祥

    

    公交司机被锁喉,刚刚结束高考的象山滨海学校考生李伟伟为避免一车乘客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两次挺身而出,及时化解了一场公共安全危机。李伟伟的义举,赢得了广泛赞誉(7月19日中国宁波网)。

    由此,笔者想起了2018年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一名48岁中年女乘客因为道路改道,自己要到达的站点不能够停车与司机发生激烈争吵,并升级为与司机互殴,最终司机急打方向盘,公交车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汽车相撞之后,撞断护栏坠入江中,致使15名乘客遇难。

    这两起公共安全危机,前者化险为夷,后者酿成惨剧。不同结局启示我们,当公共安全危机来临,有没有人第一时间主动站出来制止,结果大不一样。

    公共安全,是公共空间、公共领域的安全,关系群众的安危、家庭的幸福。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学习与公共安全密不可分。无论是出行时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还是学习、工作、休闲的场所,都涉及公共安全。因此,维护公共利益、保证公共安全,既是维护他人利益,也是保障自身安全,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生活中,遇到公共安全事故,人们常常把责任只归咎于职能部门及肇事者,往往忽略现场的其他人。事实上,如果他们也能像李伟伟那样,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就可能化解危机。

    也就是说,公共安全事故的背后还隐藏着另一种危机,那就是不少公众把自己置身事外,当了“看客”。生活中,这样的“看客”并不少见,常常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冷漠态度,揣着“天塌下来还有高个顶着”的观望心理,甚至有的只是伸长脖子“看大戏”……当公共安全危机来临时,把自己当成旁观者、局外人,是典型的社会责任和正义感的缺失。

    维护公共安全,既要夯实公共安全的基础,界定公共安全的责任,更要唤醒民众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意识,努力让民众成为公共安全的主体,形成维护公共安全的共同体。此次,象山县公安局确认李伟伟的行为为“见义勇为”并送去了慰问金,各媒体大力报道,既是对李伟伟的褒奖,也是对维护公共安全行为的大力倡导。我们相信,当公共安全面临危机时,有“李伟伟”们挺身而出,人们的安全就多一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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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