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时评/投资旺财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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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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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还旧账更要防新账

凌波

    

    

    凌 波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就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付款期限,明确检验验收要求、禁止变相拖欠、规范保证金收取和结算、公示拖欠款项信息、建立健全投诉和监督评价机制、明确迟延支付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得到及时支付,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市场主体中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在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宁波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众多,拥有超过27万家中小企业。疫情冲击下,相比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遭受的影响更大更明显,其中一个重要问题便是现金流短缺。此时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于当前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障中小企业的生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缓解当前企业现金流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不足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不言而喻。中小企业被拖欠账款,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样,也是困扰中小企业的难题。一份对全国3600多家中小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65%以上的样本企业反映被拖欠工程款,其中被拖欠1年以上的企业占36%,有的企业甚至被拖欠10年之久,4%的样本企业因此停止运营或濒临破产。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很多时候不得不参与大分工,承接分包业务,项目越大,其承包的业务经过分解后层数越多。因此,一旦某个环节发生拖欠,中小企业则处在拖欠链的最底端、付款链的最终端。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得到及时支付,应该说掐住了问题的七寸。

    较之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对营商环境更加敏感。可以说,营商环境是关乎中小企业存亡的“生命线”。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得到及时支付,是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评价指标,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如果连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也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何谈公平的营商环境?长期以来,宁波持续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通过各种举措为中小企业减负、纾困,让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变得更好、负担更轻。去年,我市全部清偿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并严防新增拖欠。前不久央视公布的《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宁波在综合评价排名中位列第十。目前,我市正在实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3.0版”。当然,检验营商环境改善的成效,最终由市场主体说了算。有人说:评价政策好不好,就看企业家脸上笑不笑、笑得灿不灿烂。这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提醒政府及其部门时刻以实际成效检验政策得失。

    打造公平的营商环境,要求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对中小企业和其他企业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消除所有制和企业规模的障碍,让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说话。在市场中,中小企业很希望能接到政府、大企业的订单,但由于市场地位悬殊,在合作时,中小企业往往缺乏话语权,无法按照市场规则保障自己的权益。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不仅伤及政府公信力,也影响企业的经营乃至生存。国家机关作为普通交易人,向中小企业采购商品或者服务,作为市场治理者,对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承担不容推卸的责任。国家机关的这种双重角色决定了,在清欠工作中首先要恪守承诺,做到不拖欠账款。

    治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行为,非一日之功,应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长远努力。当前,先要还清老账,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应摈弃“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提高对清欠工作的认识。清欠工作不仅是还钱这么简单的问题,更关乎政府的公信力,关乎优化营商环境、稳定经济发展。在目前财政收入减少的背景下,政府应做到开源节流,勒紧裤腰带,制订一个详细还款计划。同时,应防止产生新账。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预算花钱,量力而行,避免寅吃卯粮,处理好“吃饭”与“建设”的关系,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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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