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某商家因出售知名假冒化妆品被京东商城下架、撤店,商家将京东公司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随后京东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该商家支付违约金。经过公开审理,大兴法院依法判决商家赔偿京东公司违约金100万元。本案是北京法院首例对商家网上售假判处惩罚性违约金案件(7月28日《南宁晚报》)。 这起网络商家与网购平台之间的纠纷和官司,可谓一波三折:先是被京东公司关闭店铺、冻结钱包的商家,把京东告上了法庭,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是京东公司以对方严重违约为由,提起反诉,并最终打赢了官司。这样的判决并不多见,具有较大警示意义。 正如有网友所说,对于商家来说,自己在网络上销售的产品是否属假冒伪劣,应该心知肚明,在被网购平台和被假冒的品牌方发现以后,本来应该感到理亏才是,结果高调地把网购平台告上法庭,希望为自己“维权”。这意味着,这起官司还没开始打,这家公司就已经“输了”。法院判决导向意义很明显,就是向这种公然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说“不”,并让其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从而警示更多商家守法经营。 这起案件中,有一个点值得关注,就是这起维权官司,发生在网络商家和网购平台之间,而不是涉嫌售假的网络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从原因上来看,当然是因为售假商家违反了双方协议,同时也因为其售假行为严重损害了网购平台的形象、声誉,在消费者当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从客观效果来看,网购平台把售假商家告上法庭,更加有利于净化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某个消费者因为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而把商家告上法庭,当然也可能会赢了官司,但是个人维权成本将十分巨大。这也是鲜有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而通过法律维权的原因所在。 我们鼓励消费者通过个人力量维权,但更愿意看到网购平台能够向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说“不”。这样既维护了平台的形象和信誉,净化了网购市场环境,也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说是一举多得。而这也是对网络商家的警醒: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坚持诚信经营,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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