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2号主干管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2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镇海区、高新区,起点为永平路,沿世纪大道西侧绿地至镇骆路,经泵站提升后穿越绕城高速沙河互通立交,接入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 规模:I标段为污水管及检查井新建、施工影响区域设施恢复等。新建DN1600污水压力管,长度约为7.4km。新建DN1800污水重力管,长度约为55m。其中穿越高速公路、世纪大道、现状公路、海天中路段管道采用DN2000砼保护套管,长度为3.2km;II标段为污水管及检查井新建、施工影响区域设施恢复等。新建DN1350污水重力管,长度1018m;DN1500污水重力管,长度1740m,其中DN2400钢管内套DN1500砼管96m;DN1800污水重力管32m;DN1600污水压力管,长度491m,其中穿越兴骆路规划轨道线位置采用D2020*22钢管套管保护50m。镇骆路污水泵二期扩建,设计出水输送污水量为17万m3/d,二期泵房扩容设计流量2560L/s。 工程造价:I标段约为22000万元,II标段约为21000万元,具体金额详见补充文件。 计划工期:各标段420日历天,并且满足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扩建项目投产要求。 招标范围:I标段为绕城高速至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段污水管及检查井新建、施工影响区域设施恢复等;II标段为永平路至绕城高速段污水管及检查井新建、施工影响区域设施恢复、镇骆路污水泵站扩容改建相应工程配套设施等,其中镇骆路污水泵站出水接收井至规划兴骆路南侧管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标段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范围如下: Ⅰ标段:绕城高速至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段; Ⅱ标段:永平路至绕城高速段,其中镇骆路污水泵站出水接收井至规划兴骆路南侧管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入围投标人符合2个标段资质要求的,可同时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施工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申请人企业资质满足下列相应标段的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I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II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申请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4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投标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人工工资担保须显示:投标申请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3.2各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3.5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6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3.7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不分标段入围12家。若资格预审入围单位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则只能参与I标段的施工投标,不能参与II标段的施工投标。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未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5.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5.0生成。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外,投标申请人还应提供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份(仅为招标人存档,不用于评审)。 5.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申请人可提交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 5.4投标申请人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申请人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申请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系人:陈文昌、吴瑾婷、周旭东 电话:0574-87284375 传真:0574-876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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