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527力洋毛屿港大桥至长街下蔡段拓宽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9〕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宁海县。路线起自G527毛屿港大桥西侧与滨海路的交叉口,沿现状线位拓宽至下蔡村,接G527石浦至长街段(岳井洋大桥及接线)。 2.2工程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13.1公里,含大桥2座、中小桥6座。部分利用现状路面。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设计荷载公路-Ⅰ级。长街穿镇段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1亿元。 2.3招标范围: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机电、供电照明、景观绿化、环保、水保等)、涉水防护、取弃土场(如有)等工程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大临设施方案(如需要)、编制设计概预算文件,提供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防洪影响评价、交通安全性评价等与设计和设计审查相关的专题研究及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动态设计、交(竣)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等全部工作。 2.4质量控制目标:勘察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2.5勘察设计周期:满足招标人需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道桥或桥梁或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其它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上述要求)。 (3)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上述3.1(1)资质的单位,并拟派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同时具备上述3.1(1)、(2)资质的两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4日到2020年9月4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投标人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5.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录获取本项目所投标段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款(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 备注: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对逾期递交或从投标人非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8日9: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幕)。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上发布。温馨提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可免费预览正本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海北路9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59977032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传真:0574-8355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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