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元大道(天童南路-鄞州大道)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西起天童南路,沿规划庆元大道线位,北至鄞州大道。 建设规模:工程路线全长约1957米,道路标准断面宽为44米。沿线相交道路主要有天童南路、钱湖南路、金峨东路、句章东路及鄞州大道。新建跨河桥梁3座。项目总投资:3.93亿元。 招标控制价:19000万元。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桩号K1+800-K3+760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桥梁(桥梁地基处理范围内的水泥搅拌桩至泡沫混凝土顶计入桥梁范围,道路结构层部分计入相应道路工程)、路灯基础、路灯安装、电缆排管、绿化景观等工程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确保获得“甬江建设杯”,争创“钱江杯”; 安全要求:合格,并确保达到市标化工地标准,争创省标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申请人的人工工资担保(保函信息)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 申请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6)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3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资格审查会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B)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在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申请人须在参加开标会议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CA锁)。投标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的CA锁,CA锁应单独包封(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可提交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封上正确注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等内容,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6.3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74-89292635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 联系人:曹凯磊、季双喜、金星星 电话:0574-27831578、17706602745 传真:0574-279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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