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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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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在甬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8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甬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市领导李谦、陈炳荣陪同检查或座谈。

    1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海曙区甬江东南岸区域地块修复场地、镇海区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海曙区石碶街道西杨村,现场检查土壤污染防治、修复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等情况。李学忠一行还来到海曙区白云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就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向人大代表和群众征求意见建议。19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工作汇报,并与部分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和专家等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今年《宁波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列为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调研项目,相关立法程序正式启动。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土壤污染防治事关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战,要按照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要求,先行一步,努力做好这项工作。要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预防和综合系统的源头防控,强化法律实施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快补齐土壤污染防治这块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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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