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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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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专栏

谨防非法放贷,守护美好人生

    

    

    

    

    

    

    2020年8月,宁波银行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防范非法放贷相关宣传,让社会大众认识非法放贷的违法犯罪本质,提高警惕,远离非法放贷。

    非法放贷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非法金融放贷公司往往没有放贷资质,无持牌信息,其放贷无风控,无抵押,无担保,隐藏在低息表象下是高额的综合年化利率,其常见形式有现金贷、套路贷等。

    现金贷是一种小额短期的高利息贷款,其特点是无场景、期限短、金额小、没有明确用途等,往往给人一种表面低息的假象,实际上通过“砍头息”、手续费、保证金、逾期费率等来实现超高利率。借款人最开始都是借小额资金,并且快速还款,但在秒速放款后,越借越多,最后纷纷逾期,遭遇暴力催收,弄得整个家庭不能安宁。

    套路贷是假借“借款”之名,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套路贷的常见“套路”有签订套路合同,虚增银行流水,设置还款障碍,暴力催债,虚假诉讼等方式。套路贷往往通过“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欺骗被害人与其签订借款额虚高的合同,并通过制造银行流水痕迹的方式,制造被害人已取得合同借款全额的假象,之后通过各种方式提高还款难度,致使被害人逾期,从而收取高额违约金,随后通过敲诈勒索、电话轰炸等方式令被害人不得安宁。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将套路贷定义为违法行为。

    校园贷初衷是为了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和创业,但一些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降低贷款门槛、隐瞒高额利率等手段,诱导学生向其借款,设下骗局并收取超高额费率。当学生无法偿还时,面临暴力催收等严重破坏个人及家庭生活的事件。

    宁波银行提醒,牢记三点,谨防非法放贷:

    一是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合理消费。

    二是选择银行等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当看到“0费率,无抵押,秒速放款”等带有诱导性字眼时,应提高警惕,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发现有非法金融放贷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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