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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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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移交我市第四批信访件7件

    

    

    

    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陈晓众)昨天,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四批信访件7件,其中涉水3件、涉气2件、涉土壤2件。信访件涉及大榭开发区重点件1件、镇海区1件、余姚市2件、慈溪市2件、象山县1件。

    截至昨天,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12件。目前,所有信访件已移交相关地方和部门承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情况。

    我市各地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后立查立改。针对大榭开发区“部分企业将铸造废砂部分倒入附近海域内,部分露天堆放在海滩上”的信访件,大榭开发区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地勘察基本情况,经现场初步查看,未发现向海域倾倒及海滩上堆放铸造废砂情况。露天堆放的铸造废砂为该区临时集中指定堆放场所,有关情况还在进一步核实。下一步,该区将聚集环保督察反映的问题,强化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要按照环保督察的要求,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把此次反映的问题查找精准,把原因分析到位,由表及里、由点带面抓好整改落实。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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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